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具有颠覆性潜力的新兴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引发金融行业的广泛关注。本文基于国际经验,探讨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场景、监管挑战及发展路径,并结合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一、区块链技术概述及其与证券业的契合度
什么是区块链技术?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在实践中,区块链技术形成三个层次:
- 作为分布式网络技术的应用
- 运用加密学的分布式账本技术(DLT)
- 加上数字货币发行机制的公有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的核心特征
分布式特性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数据库,可以记录和更新网际间所有交易信息,防止数据被篡改,并能实现可追溯。
去中介化
区块链是一种共识协议,遵循共同认可的机制进行,交易各方用纯数学算法来建立各方的信任关系,无须中间权威仲裁的、直接的、点对点的交互信息。
信用基础设施
区块链是基于互联网的价值守恒、时间不可逆、可编程的信用基础设施。在本质上区别于利用区块链技术、属于服务多边生态的"价值互联网"。
证券业应用的契合度
从理论上看,分布式账本技术在证券业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应用范围大致包括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三个环节。国际金融基础设施机构的研究指出,区块链的技术特点非常适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体系建设,将对支付体系、中央托管、证券结算、中央对手方以及交易数据库等领域产生重大影响。
区块链技术具有开发潜力的业务包括主数据管理、证券等资产的发行服务、资产交易、交易确认、复杂资产记录和匹配、净额清算、担保品管理、结算等。
二、全球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实践
国际应用案例
美国
2015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了在线零售商Overstock.com的申请,可在区块链上发行该公司新的上市股票。纳斯达克宣布与区块链初创企业Chain.com合作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私募股权交易平台Nasdaq Linq,服务于未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德国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等多家银行利用区块链模拟证券交易,研究发行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欧元商业票据,以实现商业交易流程的自动化。
法国
2016年6月,法国政府实施新法规,批准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搭建区块链平台"证券电子分布式记录设施",用于非上市证券交易。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宣布将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股票交易后服务,取代其现有的交易后结算系统CHESS。
加拿大
加拿大证券交易所(CSE)宣布计划对证券交易引入搭载区块链技术的清算和结算平台,公司可以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证券代币(STO)募集资金。
中国香港
港交所计划发起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私募市场——香港交易所私募市场(HKEX Private Market),为早期创业公司及其投资者提供一个股票登记、转让和信息披露的共享服务平台。
应用特征分析
世界范围内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具有以下特征:
- 研究推动主体主要包括交易所、银行等市场机构、金融类企业
- 研究探索实践呈现"全覆盖"的特点
- 正式宣布的应用环节集中于私募股权等场外市场、场内市场的交易后服务
三、国际监管态度与框架
主要监管机构立场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
ESMA认为目前的监管框架对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的短期采用和发展并不构成障碍,区块链技术以"去中心化"为基本概念,但不会对中央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构成威胁。
英国政府
英国政府首席科学顾问报告指出,政府需要考虑如何建立分布式分类账本技术监管框架,监管应当与新技术的实现、应用和发展并行发展。
美国监管机构
美国SEC等监管机构公开表示,区块链技术和其他分布式账本技术具有潜在优势;同时指出区块链和其他的DLT将产生风险和不确定性。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
IOSCO提出全球监管机构正在致力于研究区块链所造成的影响,各证券部门应当了解这些新创新带来的影响和风险。DLT的优点在于监管机构可以作为一个节点,从而获取更完整的、实时的追踪交易记录。
监管框架构建
从证券监管角度
监管框架是结合证券业务环节和技术应用风险点形成的、由监管关键要素组成的体系。包括证券托管与登记、证券清算与结算、交易与订单的报告要求和证券市场监管等几个方面。
以风险体系为基础
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应用不仅涉及《证券法》,还应当有配套的制度规范体系。以风险体系为基础的监管策略涉及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监管风险和市场风险等方面。
四、我国证券市场应用的问题与挑战
现有模式下的难点问题
证券登记方面
- 如何解决登记的公示公信法律效力问题
- 如何在交易登记等环节进行监管介入
证券发行与交易方面
- 如何解决与现行法律法规矛盾的问题
- 如何解决特殊类型业务的操作问题,如交易异常的取消等
交易清算与结算方面
中央对手方的职能需要重新评估。特定业务(如回购、衍生品交易)是否仍需要中央对手方发挥担保交收的功能,有待进一步讨论。
客户管理方面
- 与《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协调
- 在保护投资者的信息安全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各机构主体的职能转变
在"区块链+证券"模式下,可以省去CSD、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等中介机构,通过区块链账簿实现投资者直接持有证券,成为股东名册上的股东。这将导致:
- 券商不再参与证券交易后托管、结算,成为投资者客户管理、投资者行为监督的重要角色
- 证券集中托管结算机构职能转变
- 实时的第三方清算机构可能被取消
- 需要专门机构负责数据的留存节点和监管节点
五、发展建议与监管对策
构建体系化监管规则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涉及创新业态管理、智能合约的设立、执行和交易后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多个环节,相关监管制度应当是体系化的。建议:
- 建立区块链类型管理制度,将公有链、联盟链、私有链进行明确界定
- 统一区块链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细分行业准则
- 确立证券业区块链应用的参与人准入条件,实施牌照管理
持续关注市场发展
目前,世界很多国家正在推进DLT在证券业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也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建议:
- 持续跟踪金融市场动态,探索行业应用的细分领域
- 将这些作为研究重点课题,从细节上应对DLT实践发展的风险
- 区分技术创新和集资创新,判断是否与现行的证券发行交易权限、中介机构牌照管理存在冲突
维护金融安全底线
区块链技术能够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减少清算和结算流程中的中间商以及提升交易数据记录保存的透明度。但同时可能产生网络安全、欺诈、洗钱、不公平竞争等风险。建议:
- 提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水平,防范金融科技下潜藏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发行、金融欺诈等违规风险
- 制定市场参与人的行为准则,确立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 形成有针对性的权责体系
完善法律规范体系
明确基本法律问题可以有效引导区块链金融应用的规范化发展。建议:
- 明确规定区块链技术应用数据的法律效力和表彰的权利内容及其证明力
- 对智能合约的可撤销性进行说明,考虑在场内和场外市场实行有区分的合同可撤销条款
- 结合法律制度确立金融创新的最低标准,引导运用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创新
常见问题
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的主要应用场景有哪些?
区块链技术在证券领域可应用于股票、债券和衍生品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上市、公司债的发行交易、债券回购的清算结算、衍生品的交易和清算以及客户管理、未上市公司的股权登记等。具体涵盖登记、保管、清算、交收、股份拆分、股东分红、债券付息、股东投票等多个环节。
国际监管机构对区块链技术应用持什么态度?
国际监管机构普遍持较为开放但谨慎的态度。ESMA认为现有监管框架不构成障碍;英国建议监管与技术发展并行;美国SEC认可其潜在优势但关注风险;IOSCO建议监管机构作为节点获取实时数据。总体上是鼓励创新但注重风险防范的平衡策略。
我国应用区块链技术面临哪些主要法律障碍?
我国应用区块链技术主要面临以下法律障碍:证券登记的公示公信法律效力问题、与现行证券集中登记托管结算制度的矛盾、账户实名制与区块链匿名特性的冲突、智能合约法律效力不明确、与《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行使规定的协调等问题。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来解决。
区块链技术会如何改变证券市场的基础设施?
区块链技术可能显著改变证券市场基础设施:券商可能不再参与交易后托管和结算,转向客户管理和行为监督;登记结算机构职能可能转变或调整;实时清算可能使第三方清算机构不再必要;需要设立专门的数据留存和监管节点。这些变化将重构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
中小投资者如何从区块链技术中受益?
中小投资者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受益:降低交易成本和结算时间,提高资产流动性;实现直接持有证券,减少中介环节;提高交易透明度和安全性;便于参与公司治理和行使股东权利;享受更高效的服务体验。但同时也需要关注新技术带来的风险和学习成本。